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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对普雷斯利的关照达到顶点时,我不由得怀疑当他真正离开时还有多少人会对他感兴趣。他的死毫无疑问留下了一道鸿沟,没有人能够跨越。而经过了那么多年之后我们终于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,艾尔维斯.普雷斯利并没有开创一个时代,而是结束了一个时代。约翰.列侬应该这么说:“在普雷斯利之后,什么也没有。” 对美国流行音乐来说,2005年意味着两个重要的周年庆典的到来。其一,自1955年摇滚乐首次征服流行音乐单曲排行榜以来,至今已有五十周年;其二,今年也是猫王艾尔维斯.普雷斯利诞辰七十周年纪念。艾尔维斯.普雷斯利一炮打响时,他还非常年轻,以至于他父亲不得不在他与RCA唱片公司的第一份合同上联合签名。对普雷斯利来说,那真是个美妙的开始。但对于像我这样的人,无论是欣赏摇滚,还是聆听猫王,无疑都生不逢时。
几乎与猫王错身而过 我父亲与艾尔维斯.阿伦.普雷斯利同年出生,而我则生在他服兵役归来后不久。论年纪,要做普雷斯利的狂热拥趸,父亲显得稍微老了一点,而我却太年轻。等到1970年后,我开始关注流行音乐,而那已经是一个萧条荒芜的年代。我曾在迪斯科和朋克之间摇摆不定,但最终两者都不足以吸引我。 1977年,普雷斯利和宾.克罗斯拜同时与世长辞,而此时我已经逐渐着迷于父亲所珍藏的爵士音乐,摇滚对我来说仍然是一个奇异的事物,它拥有某种特殊的魔力,无数人为之颠狂,而我却不得其门而入。但有一点我和同时代的大多数摇滚迷们保持着全然的一致,那就是我们都不了解艾尔维斯.普雷斯利到底意味着什么。 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,艾尔维斯.普雷斯利看起来就像漫画中的丑角。但对于这个丑角,我们却并未真正理解,因为我们从未见识过他如日中天的日子,尽管那不过是仅仅略早几年的事。披斗篷,穿连身衣,他看上去愈发接近于黎伯瑞奇(Liberace)。在二十世纪八十到九十年代,普雷斯利的昔日琐事被变本加厉地一一挖掘,并添油加醋进行渲染:普雷斯利给车加油,普雷斯利开敞篷卡车,普雷斯利在“上校”(指肯德基的“桑德斯”不是帕克上校)那儿订了一桶鸡肉..... 这使我更加认定,猫王已不复往日王者地位,日益沦为人们的笑柄。 但一直以来,我所敬重的两个人,乐评人加里.吉登斯和作家兼编辑罗伯特.戈特列布都坚持对我说,如此轻率武断地摒弃普雷斯利并不公正。于是,在2004年的夏天,我终于下定决心,要好好探究是什么导致了我们之间的分歧。我从RCA唱片公司拿到了整四箱“大师经典”,当我把它们听完,我已经被完全征服。十七张CD远远不够,我听到的一切让我惊奇赞叹不已。这一生我几乎与普雷斯利错身而过,经过长久的岁月悬隔,我才终于等来了自己的普雷斯利,并领悟到他为何被认为是一位伟大的流行音乐巨星。 我所理解的普雷斯利也因此与他的大部分新听众不同。绝大多数人都更关注在他之后发生了什么,于是他们认为普雷斯利开创了某些事物。比如说,约翰.列侬就曾经发表过他著名的论断:“普雷斯利之前,什么都没有。”然而我的音乐趣味来自于弗兰克.辛纳特拉和路易斯.乔丹,而并非披头士或者奇想(the Kinks),于是我与普雷斯利被延宕了许久的相遇,反倒使我得以从一个完全不同的角度审视普雷斯利和他的音乐。 首先,列侬(他仅仅比普雷斯利多活了三年)错了。在普雷斯利之前,毫无疑问还有很多。摇滚兴起之前的流行音乐,以佩蒂.佩姬(Patti Page)的柔和平淡的爱情歌曲以及甜腻如蜜的新奇音乐为代表,而音乐史家们在书写摇滚乐的历史时,常常会认为它们寡淡无味而将之彻底一笔勾销。直到普雷斯利和其它一些摇滚乐的先驱们出现,让整个美国都为之震撼。但像辛纳特拉和纳他们的音乐要比《橱窗里的小狗值几何》这样的歌曲令人振奋得多,即使你忽视了他们的存在,也不能对节奏布鲁斯 责编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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