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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情的地方就是故乡 
作者/阮义忠  来源:《生活》杂志 日期:2007-8-17 9:49:38 点击:

拍照这么多年,故乡的影像却是最少留在我底片上的。每次拿起相机,我都不知道要如何面对那些我最熟悉的人、事、物。眼里的他们是那样的亲,从镜头中望去,却变成莫名的生疏。或许这就是近乡情怯吧。这种感觉很难形容,直到我读过鲁迅先生的「故乡」才明白,所有人对故乡的情感都是一样的,由于太想回去,又不敢面对,就成了逃避。

我的成长经验是一个想要逃离被土地捆绑的过程,而我的创作经验却是一种回过头来要寻找自己的根的反省。这其中的关键,就在摄影。

我出生在宜兰县头城镇的木匠人家,家里并不穷,可是孩子很多,因此父母必须非常节俭,才能持家。每个小孩都要贡献劳力,所以,我的童年毫无欢乐可言。每天一放学,就有做不完的农事等着我。祖先留下来的三分地,位于溪边。雨下大一点,溪水就涨,把原来已经贫瘠的土地铺上一层小石子。于是,我们就得花上好几天捡石子,才能让作物活下来。年幼的我,对土地的第一印象就是,它会把一个人的所有生活空间都绑死了。而身为小农夫的经验,当然也是可耻的。

有一回,我必须到外婆家去借牛,好犁地种花生。那时我才上小学,瘦瘦小小的,没什么力气。要从郊外山脚下把牛拖到镇内来,是非常费劲的事。整个过程对我来说,简直就是酷刑与羞辱。除了差一点被牛拖倒在地,还深怕被同学发现,我正在干一件粗鄙的工作。我特地找了一把大斗笠戴上,把脸埋着,以为这样就没人会发现了。牛终于被我悄悄地拖到了家里的后门口,我把斗笠摘下来,谁知却刚好跟一位私底下爱慕的女同学打了个照面。我羞愧得仿佛假面具当场被扯破。然而,那次经验也给了我一个很好的教训:没人有办法掩盖自己的身份。

于是,我开始很认真地读书,想使自己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。在某方面来说,就好像是个想藉科举成功来翻身的庄稼人。只要是有字的东西我都读,不知那个亲戚留下来的一堆日文书报,也让我看得津津有味,因为那时的日文汉字居半。从小绘画作业就被美术老师夸奖的我,幻想着有一天成为画家或是文学家。

从小学到高中的六年时间,我都没有好好上课,每天只顾着看课外书和画画。大专联考当然落榜了,可是,那些用功的经验,却让我立刻在当时台湾最重要、发行量最大的刊物《幼狮文艺》找到工作,开始在上面发表大量插图。

一夕之间,我几乎成了台湾文化界人人在讨论的角色。成名太快,让我养成了很不好的习气,自以为才高八斗,不懂得珍惜拥有过的机会,也不知道感激提拔我的人。要是我一直在绘画和文学的路子上发展,到今天,我可能还是那个调调儿。幸好,我接触了摄影。

摄影这项创作,不能靠回忆,不能靠想象,一定要在现场目击一个事件,并且被感动,才有办法把可贵的人生经验化为作品。摄影把我从一个虚无飘渺的精神领域拉到现实来,让我必须正视眼前的一切。我的所有摄影作品,几乎就是在寻找回家路上的一步步脚印。

我的故乡在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。头城的意思就是「第一个开发的城」;而老家座落的那条开兰路,意思就是「开发宜兰」的那条路。一七七三年,开发宜兰的功臣吴沙从福建漳州渡海来台,我的祖先也是随行的人之一。

虽然很少回故乡拍照,但回顾三十多年来的摄影工作,却叫我觉得许多照片都是未曾返乡的心里补偿。只要是拿起相机,每个地方都成了我的故土,每个人物都成了我的乡亲。

从一开始,我的摄影就是在台湾的大小乡镇里找题材,有时是光着脚丫陷在开春过后,刚贮满水的泥田里;有时是颠着脚走在盛夏的森林中,小心翼翼地防着在苔藓上滑跤……。在这些时候,总是会让我想起小时候。头城老家的地面是泥土打成的,若是刚洗完澡或汗流多些,走着走着,脚底板就会沾上薄薄的泥渍。浅褐色的土粉,和我那蜡黄的肤色还真不容易区分。上了床,到处都是泥脚印,免不了一顿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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